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的小說《尤里西斯》(Ulysses, 1922)為意識流小說代表,這部小說以內心獨白 (Interior Monologue)做為敘述方式,描述中年廣告商人里奧波特‧布魯姆(Leopold Bloom)於一九○四年六月十六日在都柏林一天的生活。宛如荷馬筆下《奧德賽》裡那名歷經特洛伊戰爭後,在海上漂流了十年才返家的奧德修斯(尤里西斯是奧德修斯的拉丁文),《尤里西斯》這部現代版的《奧德賽》記下布魯姆在都柏林街上到處晃蕩的生活紀錄。讀者藉由意識流小說分享了布魯姆的內心想法與身體感官所引發的各式幻想、記憶與印象。 愛爾蘭人為了紀念這位大文豪,將六月十六日訂為「布魯姆日」(BloomsDay),全世界的喬伊斯迷也會選在這一天以各種方式紀念這位作家。書林出版社也將共襄盛舉,舉辦「尋找21世紀台灣的喬伊斯」徵文活動,每個人都有機會將個人在城市一天裡的觀察紀錄、心情等感想撰文投稿。 文長約500至1000字。投稿請附真實姓名、性別、年齡、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和電話、行業別或頭銜,如需以筆名發表也請註明。投稿電子信箱yichun@bookman.com.tw,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截稿日97年6月8日。書林將於6月16日活動當天於現場公佈優選作品,優選作者將獲得一份由書林特地準備的精美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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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作/奧瑪.珈音(Omar Khayyam)    
     英譯/費滋傑羅(Edward FitzG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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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霧中,我們的眼睛難以辨認方向。

       但恐怖的不是眼睛被霧所蒙蔽,而是心眼分辨不清是非。

              真正可怕的並非迷霧中的怪物,

             而是潛伏在每個人內心底層的心魔,

             當恐懼與未知占據了你,理智棄你於不顧,

               心魔將伺機而動,狠狠咬住你不放。

 

這個周末看了史蒂芬金的「迷霧驚魂」,老實說電影看不到一半我就有股衝出電影院的衝動。我是衝著史蒂芬金的大名走進電影院,知道迷霧應該有其象徵意義,知道會有吃人的怪物,知道……大概是對於編劇的挑剔大了,覺得衝突點不夠過癮,倒是在接近電影尾聲處,觀影情緒才稍稍被挑起,很喜歡這個結局安排,儘管殘酷,但是警世意味濃。

 

生命何其渺小與脆弱,脆弱得就像此刻案邊踽踽獨行的小螞蟻,當牠恣意在我面前亂爬,甚至大膽咬了我一口時,我只消輕輕一掐,牠立刻一命嗚呼。當情況突然來個大轉變,巨大且不知名的吃人怪物出現了,向來高高在上的人類受到威脅,生命的本能教我們要活下去,然而如何「活」下去,這部電影預示了人類在面對這樣的處境時,人性所面臨到的各種殘酷考驗。

 

「迷霧驚魂」裡的怪物在我眼裡宛如是我們周遭那些小生物的大反撲。外觀介於蝗蟲與蚊子之間的生物向人類鋪天蓋地而來,我們無法像打蚊子般,輕易致牠們於死地,而牠們只要輕輕在人類的脖子叮上一口,結局不是只有一個膿包而已,隨著身體不斷地腫脹,毒液不久便在身體蔓延開來,正值花樣年華的美麗超市女店員,死狀竟是如此令人不忍卒睹。還有大隻毒蜘蛛,牠吐出來的絲能將你灼傷,你絕對無法隨意徒手像平日我們對待這些生物吐出來的絲線般剝開這些蜘蛛絲。

 

一開始沒人知道神秘大霧所為何來,直到一個滿臉是血的男子衝進超市,警告大家不要輕舉妄動,待在超市內才安全。此時,一位母親焦急的想趕回家去照顧孩子,但是沒有一個人願意在這種情況下伸出援手,這位失落的母親,只得一個人堅強的走進迷霧中。超市外頭有吃人怪,所以最好別貿然出去送死。甚麼?吃人怪?開甚麼玩笑。是的,美國緬因州小鎮裡的居民也不相信,更有人斥之為無稽之談,帶著這世上怎會有怪物的執念走進迷霧中,從此一去不復返。重點並非這世界上到底有沒有怪物,而是人類倘若存有偏見,小心遭怪物入侵體內──我想這是電影中的隱喻。To see is to believe,直到有人活生生在你面前被吃掉,只剩下一半的殘破軀體,你才相信這世上真有怪物。世界末日到了,在你眼前展現的是一幅地獄的景象,我是上帝派來的使者,你們只要相信我、追隨我就能活命,方式是血債血還,活人獻祭。超市外頭有不知名的吃人怪,超市內群魔亂舞,是心魔而非人魔。當一切價值失衡,唯有透過宗教才能幫助我們面對未知的恐懼與死神的威脅。然而,導演Frank Darabont在電影裡強烈批判片中的宗教狂熱份子,只見她不斷引用聖經的篇章,用著自以為是的觀點詮釋聖經,聚眾散播她的末世論,不用說她的下場很慘。男女主角帶著一個孩子、兩個老人打算搭乘現代諾亞方舟,逃出比怪物更駭人的災難,當生命走到盡頭(汽車耗盡汽油),不是怪物結束他們的生命,而是人類自己。更悲哀的是倖存者眼睜睜見到自己的軟弱無力,活著比死更加殘酷。但並非每個走進迷霧中的人下場都一樣,電影末了,片頭那位孤立無援的母親和她孩子們安然無恙,當男主角與這位女士四目相接時,一切盡在不言中。不知道小說的結局又是如何?

 

電影「迷霧驚魂」出自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迷霧〉“The Mist”1980年收錄在恐怖小說集Dark Forces1985年才收進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集Skeleton crewDark Forces一共收錄了二十三篇恐怖故事,距離1980年出版二十五周年後,由Lonely Road Books重新出版,2007年末,另外出版了三百本限量版以及二十六本簽名版。皇冠出版社早年將Skeleton crew拆成兩本中文版出版分別是《迷霧》與《被詛咒的手》現已絕版,據說“The Mist”的小說結局與電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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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倫‧坡的作品集犯罪、推裡與驚悚於一身,就連法國的波特萊爾也不免深深為他的作品著迷,將坡的作品譯介至法國。或許愛倫‧坡的創作與想像力來源歸因於悲慘的童年遭遇與不順遂的人生經歷,讓這位極具天賦的天才型作家能創作出刺動人性深處的感染力,影響力至今仍不減。 艾德格‧愛倫‧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的《莫爾格街兇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1841)公認是最早創作出來的推理小說作品,而且被歸類為密室推理(Locked room mystery)的始祖。在這一個類型的作品中,兇手或是凶器宛如人間蒸發,沒有遺留下任何逃脫線索的蛛絲馬跡,因此格外增加其神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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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無名指〉導讀
殘酷青春物語──電影〈無名指〉作者/Ruby  一場意外奪去你的無名指指尖,草灰色的檸檬汁血染成紅色液體,至此成了你的夢靨,揮之不去。你提著行囊,來往於碼頭間找差事,最終在一幢舊式宅邸,找到一份「標本製作助理」的工作。顧客上門製作標本的理由有千百種,但目的卻只有一個,就是封存回憶、拋棄過去。因此,你見到了大火之後,在原址重生的菌菇被製成了標本、術後的腎結石標本,還有一名女子拿著一份樂譜,想到這兒來將前男友徹底遺忘。「製作這些標本,就是要分開、封存、了結,絕不是要增加對物品的思念。」標本師娓娓道來,卻注意到你刻意彎起的無名指,彷彿想要遮掩一切,怎奈只是徒勞。   
        你從未和那名同住一間房的水手打過照面。水手夜裡很少回來,白天一個人躺在床上,癡望著你掛在窗邊的絲質連身裙,隨風飄揚,但兩人終究是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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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新小說」(Nouveau Roman -- New Novel)流派的創始人,阿蘭.霍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 1922-2008)於2008年二月十八日凌晨因心臟病辭世,享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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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ni Mitchell
 
Yesterday a child came out to wonder
昨日那個帶著好奇來到人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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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嚨痛了一個月遲遲沒有好轉。

這個部位的疼痛感從來沒有持續這麼長一段時間,心理不免焦急起來。

為了求得一個答案,只得去掛耳鼻喉科。

反正持早都得接受這個事實,現在醫學這麼發達,早期發現可以早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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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月二日,日本兒童文學作家兼翻譯家石井桃子辭世,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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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三個段落,是《戀人版中英辭典》小說中女主角到英國第一個月、第三個月和一年之後的日記,紀錄了她到英國的心情轉變。

1. 呀呀學語期/主角英語程度:破
背景說明:主角Z小姐剛從中國到英國,一切都顯得陌生。她到語言學校學習英文,以及這個被她認為文明先進的英國文化。以下請翻譯:beginner
n. person who has just started learning to do some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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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為〈句子翻譯內外觀:論句子作為關鍵的功能翻譯單位及其文本責任〉,節錄自劉靖之主編的《翻譯新焦點》,2003年商務印書館出版。

 

〈次序、過程與效果〉

He seized the nurse’s hand and shook it showing all his uneven yellow teeth in a smile. (John Dos Passos: Manhattan Trans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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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鳳嫁給米晶堯做妾,一只結婚證書當然少不了早配了框掛在牆上。只不過兩個人中間隔著一個大房,許多話是說不清的。畢竟大老婆也是米晶堯名正言順的妻子,這會兒病了,怎麼說米晶堯這個做丈夫的總得去瞧瞧,只是敦鳳心裡宛如手裡的灰色絨線,牽絆著許多小白疙瘩。

 

五十九歲的米晶堯娶敦鳳時,她正值三十六歲年紀,兩人年紀相差二十三歲,男方的年紀老到足以當女方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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