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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霧中,我們的眼睛難以辨認方向。
       但恐怖的不是眼睛被霧所蒙蔽,而是心眼分辨不清是非。
              真正可怕的並非迷霧中的怪物,
             而是潛伏在每個人內心底層的心魔,
             當恐懼與未知占據了你,理智棄你於不顧,
               心魔將伺機而動,狠狠咬住你不放。
 
這個周末看了史蒂芬金的「迷霧驚魂」,老實說電影看不到一半我就有股衝出電影院的衝動。我是衝著史蒂芬金的大名走進電影院,知道迷霧應該有其象徵意義,知道會有吃人的怪物,知道……大概是對於編劇的挑剔大了,覺得衝突點不夠過癮,倒是在接近電影尾聲處,觀影情緒才稍稍被挑起,很喜歡這個結局安排,儘管殘酷,但是警世意味濃。
 
生命何其渺小與脆弱,脆弱得就像此刻案邊踽踽獨行的小螞蟻,當牠恣意在我面前亂爬,甚至大膽咬了我一口時,我只消輕輕一掐,牠立刻一命嗚呼。當情況突然來個大轉變,巨大且不知名的吃人怪物出現了,向來高高在上的人類受到威脅,生命的本能教我們要活下去,然而如何「活」下去,這部電影預示了人類在面對這樣的處境時,人性所面臨到的各種殘酷考驗。
 
「迷霧驚魂」裡的怪物在我眼裡宛如是我們周遭那些小生物的大反撲。外觀介於蝗蟲與蚊子之間的生物向人類鋪天蓋地而來,我們無法像打蚊子般,輕易致牠們於死地,而牠們只要輕輕在人類的脖子叮上一口,結局不是只有一個膿包而已,隨著身體不斷地腫脹,毒液不久便在身體蔓延開來,正值花樣年華的美麗超市女店員,死狀竟是如此令人不忍卒睹。還有大隻毒蜘蛛,牠吐出來的絲能將你灼傷,你絕對無法隨意徒手像平日我們對待這些生物吐出來的絲線般剝開這些蜘蛛絲。
 
一開始沒人知道神秘大霧所為何來,直到一個滿臉是血的男子衝進超市,警告大家不要輕舉妄動,待在超市內才安全。此時,一位母親焦急的想趕回家去照顧孩子,但是沒有一個人願意在這種情況下伸出援手,這位失落的母親,只得一個人堅強的走進迷霧中。超市外頭有吃人怪,所以最好別貿然出去送死。甚麼?吃人怪?開甚麼玩笑。是的,美國緬因州小鎮裡的居民也不相信,更有人斥之為無稽之談,帶著這世上怎會有怪物的執念走進迷霧中,從此一去不復返。重點並非這世界上到底有沒有怪物,而是人類倘若存有偏見,小心遭怪物入侵體內──我想這是電影中的隱喻。To see is to believe,直到有人活生生在你面前被吃掉,只剩下一半的殘破軀體,你才相信這世上真有怪物。世界末日到了,在你眼前展現的是一幅地獄的景象,我是上帝派來的使者,你們只要相信我、追隨我就能活命,方式是血債血還,活人獻祭。超市外頭有不知名的吃人怪,超市內群魔亂舞,是心魔而非人魔。當一切價值失衡,唯有透過宗教才能幫助我們面對未知的恐懼與死神的威脅。然而,導演Frank Darabont在電影裡強烈批判片中的宗教狂熱份子,只見她不斷引用聖經的篇章,用著自以為是的觀點詮釋聖經,聚眾散播她的末世論,不用說她的下場很慘。男女主角帶著一個孩子、兩個老人打算搭乘現代諾亞方舟,逃出比怪物更駭人的災難,當生命走到盡頭(汽車耗盡汽油),不是怪物結束他們的生命,而是人類自己。更悲哀的是倖存者眼睜睜見到自己的軟弱無力,活著比死更加殘酷。但並非每個走進迷霧中的人下場都一樣,電影末了,片頭那位孤立無援的母親和她孩子們安然無恙,當男主角與這位女士四目相接時,一切盡在不言中。不知道小說的結局又是如何?
 
電影「迷霧驚魂」出自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迷霧〉“The Mist”1980年收錄在恐怖小說集Dark Forces1985年才收進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集Skeleton crewDark Forces一共收錄了二十三篇恐怖故事,距離1980年出版二十五周年後,由Lonely Road Books重新出版,2007年末,另外出版了三百本限量版以及二十六本簽名版。皇冠出版社早年將Skeleton crew拆成兩本中文版出版分別是《迷霧》與《被詛咒的手》現已絕版,據說“The Mist”的小說結局與電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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